关于发放2017年度独生子女费的通知

2017-12-07 09:47:31浏览次数: 字体:[ ]视力保护色:

处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??? 处工会将发放2017年度独生子女费,发放对象为14周岁以下职工独生子女(2003年以后出生,含2003年),标准为:女职工50元/人(分40元和10元造表),男职工40元/人,双职工不得重复领取。请各单位填制报销表,并由单位领导审核后于12月8日至处工会(2136)领取,截止日期12月12日。
??? 注:独生子女不包括双胞胎、二胎。



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工会
2017年12月7日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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